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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4, 2019

平反之18

平反之18
(1971年4月15日至1978年5月14日)

十七去交大 (1978年3月3日)

昨天上午(33日)十七去交大。交上一份《关于复查意见第二段》(见附)和刘树谋又做了一次长谈。刘表示只愿更改两处 :一是关于团支部书记,一是关于不是公安机关而是收容机关。我则要求全删。刘说:全删了不好,对你不好,因为你那段历史很多人知道,谁一揭发,结果结论上没有,于是外调,一下调出一大堆东西来。我给你写上,再明确否定它,这样就没有后患了,不给你留后患,这是我们考虑时考虑进去的。他又推心置腹地说:再说江青、陈伯达那些东西,我们也是为你考虑,觉得不写进结论好,你要求写进去的话,将来。。。我说:我没有这个要求,我也认为不写进去好。总之,基本上他重复他的意思,我重复我的意思,谈了半小时。刘说:徐先生很关心你这个事,所以定草稿时,我征求他的意见的,他说这样很好,没问题了。这本来是不可以的,但考虑到徐先生很关心你的事,跟你爸爸又是老同事,所以。。。我一再肯定他的善良的心,良好的动机。但表示,不要写过程。他表示:写过程对我好。  我表示,过程写不真写不全。 他说:不真的可以改,写的太全了对我不利。  我考虑,退一步如一定要写过程,过程怎么写呢?我说:厂里的人看不懂这个结论。我填表填无政治问题,他们说不对,要把结论填上。刘说:你这样填是对的,是没有任何政治问题。你让他们来一下,我跟他们说。总之,最后没有结果。我说:我再考虑考虑,也希望系里再考虑考虑。

已而到对面,见徐桂芳,把《线性代数基础》一书给了他。正值很多人在那里,其中有当时数学快班的辅导教师黄老师(名字忘了,姓也不确),他是个嘻哈大方的人,他主动对别的老师介绍说:这是当时数学快班的叶梦华,当时弄的不像样子。我说:黄老师还认得我?马知恩教课教得好,我至今印象很深。黄说:徐先生这次给你出大力了,不但有脑力还有体力,就是说,还跑了腿。我说:太麻烦徐伯伯了!徐说:前些时候跑,跑不出结果来,这次正是时候,就弄成了咧。他们都听说我要调回南京,都问我结论的事怎么样了,我说了一下。 徐说:还有什么考虑的,不就那几个地方改过来就行了么?我也不好多说。徐很关心何旭初、沈祖和、王嘉松老师们何时来西安。他也想请来交大讲讲课。我说,有消息我一定告诉他。谈到住处,他说如有困难可去交大找他,住交大招待所。徐说,他可能下半学期想去南京。

总之,徐这次出力了。而且是奏效的,这是事实。但现在有碍他的面子,不好大闹。短期内我不想再去交大了,也不再写任何东西了,一切留到丁回来再说。

后患不是多么重要的,将来真要天下大变,无论怎么写都可能引起后患。

***



关于复查意见第二段 (1978年3月2日)

    关于叶梦华同志的复查意见第二段,叙述67~69年的过程有着偏面和不真切之处。兹分叙如下,恳请无线电一系党委考虑。

1)关于多次私自离校。666月至69年我曾多次离校回家(南京)这在当时并非我一人,学生中随便离校回家是普遍的现象。

2)关于思想不通”“回避审查。思想不通是我这方面的主观上的原因,但还有更重要的客观上的原因,当时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右路线干扰,有些人和部门不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政策,不让我上课,无理抄我的东西,搞逼供信,甚至动手打人等。

3到广西凭祥,被当地公安机关送回学校。

 甲:不是因为到了凭祥被抓,而是因为和一投机倒把者同路,在海关人员抓到投机倒把时,将我也扣留了。 

 乙:不是被当地公安机关而是被当地收容机关(海关将我送到收容机关)送回西安收容机关,后学校接回。

因此,正如复查意见中所说:称叶到凭祥企图偷越国境是与事实不符的,因此,将这一点特别提出来(而并不提我其它多次私自离校都是回家去)是容易引起误解的、是不妥的。

4)在当时的校革委会的要求下,省公安机关于196923日以企图偷越国境”“逮扑。”6923日的逮扑与将近一年前的685月去凭祥,是没有联系的。公安机关也不是以企图越境的罪名逮扑我的。当时的原因是692月我又从隔离中跑回南京家去,被南京大学抓住,交大接回。学校认为我看不住,影响不好,以此为名要求公安机关押我的。

复查意见明确指出:说我企图偷越国境与事实不相符的,“67年以来对叶的审查都是错误的。” 因此,如第二段那样偏面和不真切的叙述过程,是不能接受的。在一篇复查结论性质的文件中叙述这段过程是没有任何必要的。

因此,我恳请无线电一系党委,能给我作一简单明确的结论,诸如:经复查,叶梦华同志1965~1972年在交大期间无任何政治问题,1967年以来对叶的审查都是错误的即可。
          
叶梦华  

19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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