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兹黛尔合作社(上)
“Housing coop”可勉强译为“居住合作社”。这是由几个乃至几十人合伙租赁或购买的公共住房。
这种居住合作社在学生密度高的地方尤为普遍。在我看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美国房租昂贵,一间劣等单人房间每月租金也在百元以上,这种合作社的房租则较为低廉;二是美国这个高度个人化的社会,缺少或根本没有集体生活的条件。这种合作社恰恰提供了这种在美国社会罕有的集体生活形式,所以,在办社宗旨中都特别提出:让我们来一同分享不同的民族文化,不同的政治观点,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思想哲学和不同的生活风习吧!
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和一番寻觅,我下决心迁入“罗兹黛尔国际合作社”。要想成为合作社的成员, 必须得履行一系列的“法定”程序。首先填写申请表,然后由老社员和申请入社者共进一次晚餐, 由老社员考察新社员是否合乎入社的条件,能否在一起和睦相处。是否接纳得由全体社员会议投票表决。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中旬,我被接纳搬进了“罗兹黛尔”。不仅是因为我是一名合格人选,也是因为人们对新中国的友好和好奇心 – 我是M 城中国大陆来的人中第一个搬出来和非中国人住在一起的。
罗兹黛尔的生活堪称符合“民主和法制。”这个合作社社规对大小事宜都作了详尽准确的规定。为了保证“罗兹黛尔”是一个国际性的合作社,社规规定:美国成员不能超过五人,别的国家的成员不得超过三人。合作社每两周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处理一切大小日常事务,从购置、修缮、筹办晚会、接收新成员到选举领导班子、修改社规等,皆由投票来表决。领导班子由一名主席,一名会计和一名家务长组成,每学期改选,不得连任。每人每星期必须做一小时家务。全房共有十项家务事,其内容、步骤和要求均有成文规定,由家务长结合个人意愿指派分配。
“罗兹黛尔合作社”于一九六四年向银行贷款买下了这幢房子。我搬进时,合作社共有十四个成员:五名美国人,两名土耳其人,两名委内瑞拉人,日本、英国、印度、巴基斯坦、、越南个各一人,九男五女。晚餐由成员们轮流做,是大家欢聚一堂高谈阔论的时间。
掐指算来,我已在这个合作社生活了整整一年。这一年来在合作社的生活堪称温暖幸福、生动活泼。它大大开拓了我的眼界,使我有幸能了解不同的民族文化、政治观点、宗教信仰和生活作风。毋庸说,我的英文也从中得益匪浅。我常对我的中国和美国的朋友们说:“我真是找到了个乘心如意的地方!”
【注】此文经编辑修改后发表于《西安晚报》1981年4月6日“国外寄语”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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