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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 2019

平反之七

平反之七
(1971年4月15日至1978年5月14日)

三去交大 (1978年元月23日)

八时稍过,到无线电一系总支办公室,张宏强在,让坐下。他说:你的问题,我们系里已研究过了,全部抹掉。已经报到校党委了,因为你那时的结论是党委会决定的。我说:过去我年轻幼稚,现在我要吸取教训了。关于我的问题,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我一定协助弄清。我希望能统一看法。否则作出新的结论了又有反复不好。不知系里是什么意见?’”张说:系里的态度是明确的,反标问题不存在,越境问题也不存在,其它就更不用说了。他又说:只有一个问题还要研究,就是公安厅曾给了学校一个东西,你不是在那里一段时间吗?这个东西怎么办,还要研究。我没吭气,但说:那我过两天再来吧。张说:对,过两天党委可能就批下来了,你本星期后半星期来。我这两天要走了,你再来了找刘树谋--就是那天你写东西时坐在你对面的。于是握手告别。我对他们抓紧办我的事表示了感谢。我定于星期四上午再四去交大。

昨天晚上我花了一晚上作准备,估计了今天可能出现的情况。当然现在看来事情基本发展是好的。党委批下后有两个可能性:(1)不能接受,我将与他们进一步弄,但至今他们未对我的要求、叙述提出过任何异议。(2)如能接受,则又有三大问题:(A)清档B)清材料,(C)公安厅的事。我初步考虑公安厅的事由学校出面,把东西退掉。由学校去跑去销案。当然这事首先看学校怎么说,我不先提。这个事我出面去跑是不妥当的,当然如一定要去跑那也没什么。清档和清材料的事我将主动明确提出。档案不在,在寒假前调回来清,估计不太可能。所以考虑先提出要求,在适当的时候,由南大来人时顺便将档案拿来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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