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点滴
课时
每星期上课时间约为十五周,另有一周专门复习考试用。一般课程每周150分钟; 或每周两次,每次75分钟; 或每周三次,每次50分钟。或在星期一、三,或在星期二、四,或在星期一、三、五,或上午或下午。这一切均由系里安任课教授意愿决定。
分数制度
除每学期期末考试外,还有一次、二次或三次期中考试。通常每周有作业一次,均记分。记分制度比较复杂。总成绩按期末、期中和作业的分数加权平均来计算。每次考试满分不一定是100分,或90,或40,或32等等均可。学生所得分数称为原始分数(Raw Score), 然后可折算成百分数。再对分数进行分组,最优一组为A, 依次为AB, B, BC, C, D 和 F(F是失败的意思)。这样原始分数高不一定得A,而原始分数低也一样可以得A,一切要以在班上的相对位置来决定。这些字母成绩是正式记入成绩报告单的学习成绩。
各门课所得成绩再换算成数字,如A为4点,AB为3.5点半,其平均数为在校学习的总成绩 (GPA)。
选课制度
学生在某系注册,但可在任何别的系选课,无需任何许可或手续。特别是大学生,选课很广,无专业可谈,文、理混杂, 寻求自己的兴致和能力之所在。校系都设有“顾问”(ADVISOR),学生在选课时如有题问或难以决断之处,可以向顾问们请教。原则上每学期选课的数量有所限制,实际上超过规定者大有人在。所选的课开始后二星期内仍可更改,十二个星期内可以放弃。
教授的办公时间
教授通常每周有三小时办公时间,或集中于一天,或分散与几天,接待学生答疑。该时间一般在上第一堂课时宣布,从此固定不变(除非有特殊情况, 个别通知另行安排)。学生按时去问问题,人多时则排队顺序等候。如欲在非办公时间见教授,则需预约获准。
教师队伍
系里的教师队伍均由教授组成,有正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基本上没有讲师和助教。 习题课可用教授雇佣的研究生担任,称为教学助理(TA—TEACHING ASSISTANT)。教授无论年轻年老,有名无名,均须开课, 同时并有研究任务。完全不教课纯搞科研的也有,为数不多,持续时间不长,或因从校外获得研究经费,或教学6年后得到度年假的机会。
学生给老师打分数
每学期将近期末时,各班都要对任课的教授的讲课,考试,作业批改等诸多方面进行详尽地评价。方式是所有学生回答若干页的选择型调查表,不用签名。这些调查结果只在教授上报了所有学生成绩之后才交给教授本人,以便其改进教学。调查结果同时也装订成册,供后来学生选课时随时参考。调查结果对教授升等晋级以及对下学期将有多少人选他的课,都有直接影响。
课堂情况
学生可以随时举手要求提问或发表见解,打断教授的讲学。教授有义务立即回答这些随时提出来的问题。这固然融洽了师生关系,活跃了课堂气氛,解决了以提问者为代表的学生们的问题。但因提问过多讲课无法进行,严重影响进度的情况也有。上课可以吃、喝,甚至把脚跷在桌子上,但教室内不许吸烟。
学位制度
通常有学分要求,必修课要求,论文要求,外文要求或第二专业要求等。 各系情况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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