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皮尔逊
我的朋友汤姆、皮尔逊是威校历史系的研究生,研究中国历史。和一般美国青年相比,虽是黄发碧眼,但给人的第一印象却颇有东方人的性格。他中等身材,敦厚结实,诚恳实在。
我们常在一起讨论一些问题,交流一些看法。不是因为我们“谈得来,”而恰恰是因为我们常常“谈不来。”我们一致认为,我们出生于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文化传统,接受了完全不同的教育,所以我们的背景实有霄壤之别。于我确凿无疑的,在他则极难理解;于他天经地义的,在我则纯属荒诞无稽。通过我们彼此间这种“谈不来”的交谈,我们俩都开拓了眼界。
有一次,他恳切地问我:“告诉我,你真的相信有剥削么?”他那口气,弦外之音是说:“别对我重复那些共产党的宣传,告诉我你心里的真实想法!”
听了他的问话,我吃惊不小,心想,汤姆,你是研究历史的,难道奴隶没有被奴隶主剥削过吗?我脱口反问了他一句:“难道你真的不相信有剥削么?”
“我不相信。” 汤姆拳拳地对我说,“你看,工人的工资和教授一样多了。还有这次麦城的汽车司机罢工,眼看也要胜利了,这样一来, 他们的工资就和警察的一样多了。”
“可是,工资的高低和剥削并没有关系呀!在我看来,剥削就是不平等分配,一些人为社会创造了较多的财富,可是在分配中却得到较少的报酬,这就是被剥削,反之,就是剥削。人类社会从奴隶社会到现在,剥削的形式文明化了,由赤裸裸的形式发展成巧妙温和的形式了。一些厂家甚至把股权也出售给职工,可谓挖空心思来弥合剥削和被剥削的界线。这也算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吧。就是在现在远不完美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不平等的分配也一样是存在的。比如少数特权阶层,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极少、或是零、或倒行逆施是负的,可是由于有分配权,故而反得到优裕的报酬。这不是以厂家和公司为单位的剥削,而是以整个社会为单位,整个特权阶层对劳动人民的剥削。”
“你的定义太广泛了。”汤姆听了,摇了摇头。我知道他是不能完全接受我的观点的。
另一次,是我恳切地向他发问:“汤姆,告诉我,你真的相信上帝么?”我知道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每次饭前都要祈祷一下的。
“哦,当然,我当然相信上帝。”
“可是上帝并不存在呀!”
“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证明上帝的存在。不过,我并不关心这些是否能说明问题,我关心的是宗教的力量,它在指示人生道德上的作用。”说到这里,他兴奋起来,接着说,“哦,我我最感到振奋的是,我最近发现,几千年前在中国道德规范中显然和基督教的道德规范有很多相似和相同的地方。”
“当然,宗教的道德规范中是由可以继承的东西的。”我淡淡地插了一句。
“可是,是什么力量在完全隔离开的东西方造就了这种雷同呢?”
“那是因为东西方人都要经历雷同的发展过程。”
“要说怀疑,我也有过一点。比如,上帝既是宇宙唯一的主宰,为什么只慑服了西方人,而东方人却不信或信仰别的神呢?”
“避开宗教道德不谈,”我说,“我是想知道,你相信宗教中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么?”
我的问话不知怎的触及了汤姆,他沉寂了一下,似有所感地放低声音叙述了一段往事:“唉,我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从小笃信基督,对基督的一切坚信不疑。后来,上高中时,我深深地爱上了一位姑娘,她纯洁美丽,真是我想象中的小天使,可是有一天,她对我说,她是犹太人,不信基督教的。我听了头脑一阵晕眩,心想:天啦,不相信基督的人必然会走上歧途,甚至死了要进地狱。她这么好个姑娘怎么可能走上歧途进地狱呢?”他顿了顿,接着说:“那以后,我对上帝是有了些怀疑的,但总的来说,我还是相信宗教的。”
听了他这个故事,我也若有所动。我知道,他虽然有一位非常贤良的妻子,但她不是那位纯洁美丽的犹太姑娘。
【注】此文经编辑删改后发表于《西安晚报》1981年6月8日“国外寄语”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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